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50301/2013-00010主题分类:组织机构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2-12-15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领导成员和分工
领导成员和分工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2-12-15

  局长、党组书记:吴忠凯  负责教育、体育全面工作。
  主 员:李建壮  协助局长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事任免、工资发放、职称评聘、法制及安全教育等工作。分管人事股、法制安全股。
  主 员:王海琴 协助局长负责全市体育产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群众体育活动、赛事运营、重大体育赛事组织等工作。分管体育股。
  三级主任科员:孟宪福 协助局长负责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民主评议、信访等工作。分管职成教和民办教育股、监察室。
  副 长:王文新 协助局长负责全市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设备采购、资金核算审计、贫困生资助、教育督导、信息技术等工作。分管计财审计股、项目推进办、电教室、督导室、基建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赵成刚  协助局长全市教育教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科研、艺体教育、中小学德育、学籍管理、招生、全市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考试等工作。分管教育股、工委办、“双减”办、工会、考试办、中学教研室、小学教研室、综合教研室。
  局党组成员:王亚荣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办公室、机关工青妇、机关政务、事务宣传工作和全市幼儿园业务管理、督导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幼教室。
  局党组成员:王   协助局长负责分包学校督导检查、安全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骆凤革  协助局长负责分包学校督导检查、安全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王   协助局长负责分包学校督导检查、安全等工作。    

   
   
 (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系统党建、党务、宣传工作;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代表教育体育局协调上、下级之间、市级各部门之间、局内各科室、局属单位之间的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印章、机要、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有关教体综合性、政策性文件及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的草拟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管理、推广以及维护工作;负责教体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教体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考勤;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购置及公务车辆的统筹管理和调度使用;负责后勤管理服务;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全市教体系统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办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干部教职工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指导全市教体系统人事工作、综合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协助人社、编制部门做好全市教体系统机关、学校的人事调配、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归口管理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及后备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干部培训工作;会同编制、人社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才引进、招聘计划及教职工调配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奖惩、辞退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的批办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承担教体系统表彰奖励有关工作;协助市政府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系统内教职工病事假审批;负责教体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计财审计股(支付中心)。贯彻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及教育经费统计、分析、监测工作;负责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预、决算汇总、审核和执行及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民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各项教育经费政策、规定落实工作;在教体局党组安排下,负责开展各校(园)财务审计、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和会计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编报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工作及在建工程的月报、年报和其它基本建设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协助做好项目规划报建、准建审批、招投标、工程合同签订、规费减免等各项管理工作;协助项目学校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管理;组织实施项目的地质勘察、图纸设计、工程监理等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协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指导、督促、检查各中校园校舍修建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档案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汇编工作,做好竣工后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学校校舍安全使用档案和管理工作。

(四)体育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我市群众体育工作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体彩公益金的使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全市性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和承办各级各类相关群众体育活动;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负责群众体育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和老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群众体育交流和体育学术研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我市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以及青少年业余训练竞赛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及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监督实施青少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做好青少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做好等级裁判员和等级运动员的申报、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协调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类项目训练基地和有关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筹安排重大体育赛事的组织工作;负责竞技体育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市运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承办各级、各类竞技和青少年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竞技和青少年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涉及竞技体育外事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竞技体育交流和体育学术研讨。

(五)安全股。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在上级相关部门及教体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督促各学区、各校、各股室按照教体系统“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的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负责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协调指导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及学生体检等工作;协调全市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与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根据上级交办的任务、文件精神,迅速部署全系统制定相关文件;负责指导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教育股。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和教育法规的贯彻;负责全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执行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检查、评估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指导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小学和初中毕业证书验印和高中毕业证书的资格审查;负责各级各类校园校方责任险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各校园团务工作,指导学校少先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语言文字、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工作。

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生考试方针、政策,制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在省、市招考办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教育考试工作,建立健全高考、成人教育考试档案;牵头承办高考体检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自学考试工作,建立健全自考生的考籍档案和自考工作档案;负责高考、自考等学生的信息录入、照像及有关软件的使用,并负责校对打印各种表册;认真做好各类考试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保密和安全工作;指导、检查当地考点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招生考试管理及考风、考纪情况;协助做好各类考试违纪舞弊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招生考试的信访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时收集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信息,提出资助名额、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初审。

(七)职成教和民办教育股。负责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制定相应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指导职业学校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专业设置与建设、招生等工作。

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负责全市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核定与监管;负责全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与教育教学质量的定期评审通报;负责全市民办学校的全员培训;负责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初审;依法依规负责全市民办学校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的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修订章程的备案,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预算报告备案;负责民办学校专业与课程设置的核准审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民办学校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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